【太平洋科技资讯】近日,北京互联网法院对一起涉及AI文生图的著作权案作出了一审判决。该案中,原告利用AI技术生成了一张名为“春风送来了温柔”的人物图片,并在某网络平台上发布。不久后,他发现被告在个人账号上使用了他的图片作为文章配图,且没有保留原图片的水印。原告认为被告侵犯了他的作品署名权和信息网络传播权,遂将被告起诉至法院。
本案的核心问题是AI生成的图片是否构成作品,是否受到著作权法的保护。根据我国著作权法,认定图片等是否属于作品,需要考量的重要指标是判断其是否具有独创性、是否属于智力成果等。法院认为,原告通过提示词对画面进行了设计,在生成第一版图片后,又通过增加提示词、修改参数,不断调整修正,最终获得了涉案图片。这些过程体现了原告的审美选择与个性判断。因此,法院判决被告侵犯了原告的作品署名权和信息网络传播权,并判决被告赔偿原告经济损失500元,并在7日内公开道歉,消除影响。
据专家介绍,该案是我国AI生成图片相关领域著作权的第一案,对于规范AI生成图片的版权问题具有重要意义。未来,随着AI技术的发展,AI生成图片将会越来越普遍,因此规范AI生成图片的版权问题已经迫在眉睫。
总之,该案的判决对于保护AI生成图片的著作权具有重要意义,同时也提醒了人们在利用AI技术时需要注意遵守相关法律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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