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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商办照:扼杀产业还是规范市场?

2008-07-18 16:16 出处:pconline 作者:雷雨 责任编辑:zhengzhihui

  一则北京工商出台的电子商务新政,引起了整个业界的轩然大波。

  近日,北京市工商局为了加强对电子商务的监督管理,作出了相关规定,依据规定,凡以营利为目的的网上店铺将从8月1日起必须到当地的工商管理部门办理营业执照,同时要求电子商务交易平台等电子商务服务提供商有义务查验其平台商户的资质证明,如果网络交易服务提供商明知道商户无照还准其在平台内进行交易,将由工商部门依据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第十五条的规定予以查处,由工商部门对此处以2万元以下的罚款,如果为一些从事危害人体健康或威胁公共安全等非法交易的无照经营者提供交易经营场所的,处以5万元以上至50万元以下的罚款。

  该规定同时指出三种网络交易不在此次规定之列,可以不用申请办照:已经有营业执照的企业或个体工商户从事电子商务经营活动,且经营范围与登记注册的经营范围相一致的;取得信息产业部或市通信管理局颁发的互联网信息服务经营许可证或完成网站备案,并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领取了营业执照的电子商务经营者;在互联网上出售置换自用物品,且不以营利为目的的个人。

  一石激起千层浪,规定一出台,就在电子商务界引起了强烈反响。其实早在这一规定出台之前的很长一段时间内,对电子商务进行整顿规范的呼声就一直不断。在今年四月份,商务部就公布了《电子商务模式规范》和《网络购物服务规范》两份文件,内容主要涵盖了对商家法人资格、备案执照、经营行为、支付方式、服务体系等各个环节的考核要求。这两份文件不但对B2B、B2C行业的商家进行了各方面的规范,还对C2C领域的个人交易者进行了规范,要求在交易中的个人必须实行实名制,同时支付方式也必须保留真凭实据,涉及退换货等问题要追究法律责任等。而还在这之前,就有人提出对网上开店要办理营业执照和纳税等要求,北京市还因此出台过一份意见,要求个人网店月销售额超过2000元必须办理执照,此举曾在业内引起广泛争论。而此次出台的新规定,则要求个人网络交易者一律办理执照,势必会再次引起电子商务领域的轩然大波。

  由此可见,政府加强对电子商务的管理酝酿已久,可以预见的是,此次新规定,虽然只是针对北京地区,但这只是一个引子,更严格,更细致,适用范围更广的网络交易管理措施将会陆续推出。

  电子商务规模庞大,市场规范势在必行

  目前,中国网民已经突破2亿大关,并已经超过美国成为世界网民第一大国。也就是说,每5个中国人当中,就有一个是网民。如果把网民当作一个特殊的社会群体来看,则是一个十分庞大和复杂的群体,而如此复杂的社会群体,如果没有一个完善的法律法规去约束和规范其行为,则混乱程度是难以想象的。

  而对于新生的电子商务也同样如此。随着网民人数的日益增加,网络经济也以迅猛的速度在发展。目前中国网络交易的总量在5000亿元左右,占中国经济总量的5%,并且保持每年10%的增长率,甚至超过中国的GDP增长速度。而以个人对个人的网络交易方式的C2C市场也呈高速增长态势,2007年中国网上拍卖市场规模34亿元,同比增长217.8%,今年将突破去年增幅。面对如此大的一个交易规模,政府的监管力度和规范措施却并不完善,没有跟得上网络经济的发展速度。到现在基本上还看不到有一部例如《网络交易法规》这样的法律法规出台。现在对网络经济的监管还基本上停留在以网络交易平台提供商的自我监管之中,而面对数十万的商家和数百万上千万的商品,仅靠网站自己的监查,未免太势单力薄,网站仅能对商家做出例如查封ID号,查封网店这样的处罚,而无法对其进行行政或经济处罚,对有些商家的严重破坏社会公共道德和安全秩序的行为,则更显得无能为力。例如,有些商家竟在网上叫卖“木马病毒”,声称可以窃取其他用户的账号和密码,甚至还出现在网上贩卖人口等严重违法行为,别外还有一些在网上卖一些虚拟产品甚至是虚拟货币,影响了正常的货币政策,干扰了正常的经济秩序,面对如此种种,急需政府出台相关的法律法规,应用国家的“法制武器”来规范这个新兴的经济模式,切实保护正规的商家和消费者的利益,从而保证整个社会经济的正常运转。

  规范但不限制其发展,是制定政策的关键

  电子商务从出现的第一天开始,就以其操作简单、经营灵活、覆盖面广、成本极低等原因受到广大商家和消费者的青睐,也让很多没有雄厚资金实力的人实现了创业的梦想,甚至有很多身体有缺陷的人也因此解决了自己的生存问题。可以说电子商务这种独特的经营模式和其便捷性突破了传统因素的限制,正在深刻的改变着人们的购物方式甚至是生活方式。而这种独特性也对传统的商业模式形成巨大的挑战,因此,现阶段这种网商必须办照的规定出台,有人认为从某种意义上来讲,存在着保护传统商业利益的嫌疑。

  新规定的出台,无形中给C2C电子商务模式设置了一道屏障,不利于互联网经济的发展。电子商务的独特性就是简化操作流程,方便买家和卖家之间的交易过程,如果让卖家像传统商业一样,花时间和精力去办理各种营业手续,交纳各种税,对其实行更多的行政干预,实际上就是把电子商务又转回了传统的商业,肯定会大大打击电子商务交易者的积极性,阻碍了电子商务的发展。

  当新规定出台之际,很多在网上开店的卖家都流露出了担心失望的情绪。有些卖家在网上留言中写到,“网上开店没日没夜的忙,也就是混口饭吃,很多是生小孩的妇女,一边带小孩一边做点小生意,贴补一下家用。有几个人是通过网上开店发财的?大部分的是小本生意,本小利小,如果要办证件就要去办各种手续,交各种税,这是在扼杀广大老百姓自力更生,创业的激情!”还有一位年纪大一点卖家诉苦“最近两个月也就赚了四百多,年龄大、学历不高,腰又有病叫我怎么出去找工作,混口饭吃都那么难,都说保护买东西的,可什么时候保护过卖东西的呢?小老百姓只想混口饭吃,国家也要考虑一下我们这些没有实体店,在家做生意的人啊。”

  也有一些卖家表示对新规定能够理解,但就是担心会不会手续太麻烦,费用会不会太高。“只需要1元就可以办理甚至可以免费的话,办理也无所谓,如果需要大笔钱来办理的话,无疑对本来是超低成本的网络经商的严重打击,.网络营业执照也必须是在网络上申请的,否则,成本增加会让大多数人离开这个行业”,一个在国内知名的电子商务网站经营童装已经3年的卖家如实说道。这些人的网络留言代表了大多数网络卖家内心的忧虑和不安。从这些卖家的留言来看,很多人并不是真的反对政府加强对电子商务的监管,而只是担心对自己切身利益的影响。

  基于对以上各种情况的分析,我们可以从中发现一些实质性的问题及其解决的方法。作为一个庞大的经营群体,如果离开法律法规的监管,也是不可想象的,不但合法经营者的利益得不到保障,也会破坏整个经济秩序和社会公德。因此,绝大多数的商家还是愿意政府出台一系列的法律法规来保障电子商务的正常运营,但作为经营者来说,做生意,当然是希望手续越简单越好,不需要什么条件就可以运作,没有什么来制约,不需要花太多的精力去应对各种监管和限制,只需考虑如何把自己的网店经营好就行。因此,政府的行政干预一方面要简化电子商务行政经营手续,放宽经营场所,完善电子商务纳税机制,同时提高网上信用度与规范电子商务市场。这其中,关键在于在进行规范的同时如何做到简化。

  既然是管理电子商务,其管理方式当然也要适合电子商务的特点,电子商务的一大特色就是便捷,传统商业要跑断腿的事情,电子商务只需要动动手指头就可以了,这也是现代人越来越热衷电子商务的一个原因,可以节省大量的时间和精力。因此,对电子商务的管理也要遵循便捷的原则,最可行的方法就是实行电子化管理,例如可以办理电子营业执照,建立一套完善的行政牌照管理系统跟平台。创业者可以通过网上申请,最终领到电子营业牌照而拥有C2C等网上开店的经营权,包括报税、征税等都实现网络化、电子化。其实只要给经营者更多的便利,还是有很多人愿意接受监管的,毕竟大家都愿意在一个开放的、公平的、遵纪守法的环境里进行交易。

  互联网电子商务逐渐普及,使用传统行政手段来限制和规范电子商务已经落后,行政机构应该跟随电子商务的发展开发出更合理实用的管理系统和创新行政机制,只有这样,才会促进电子商务更加健康有序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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