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国家税务总局通报,近期,厦门市税务局稽查局通过税收大数据分析,发现网络主播范思峰涉嫌偷逃税款,在相关税务机关协作配合下,依法对其开展了税务检查。
经查, 范思峰在2017年7月至2021年12月期间,以直播带货方式取得销售收入,未依法办理纳税申报少缴个人所得税167.89万元,少缴其他税费100.56万元。
厦门市税务局稽查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 对范思峰追缴税款、加收滞纳金并处罚款共计649.5万元。
其中,对其配合检查且主动补缴的税款72.68万元,处0.6倍罚款计43.61万元;对其未依法办理纳税申报且未主动补缴的税款11.37万元,处1倍罚款计11.37万元;对其隐匿收入虚假申报偷税且未主动补缴的税款182.01万元,处1.5倍罚款计273.02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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