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路透社报道,欧盟各国财长计划于下周讨论如何通过改变法规来对谷歌和亚马逊等数字化跨国公司增加税收。
网络巨头因为支付的税金过低而在欧洲面临越来越大的压力,但欧盟各国却发现,由于现行法规限制将征税权限制在这些公司拥有物理存在的国家,因而很难加税。
欧盟轮值主席国的爱沙尼亚为9月15日至16日在塔林举行的欧盟财长非正式会议准备的文件中表示,相比于实体企业,目前的法律框架对数字化公司更加有利,导致欧盟成员国无法获得有价值税收收入。
爱沙尼亚提议对国际税收法规进行修改,更改“常设机构”的概念,以便数字化跨国公司能够因为他们所创造的价值而被征税,而不仅仅在他们设有物理设施的地方缴税。
在此之前,多个欧盟国家都在与大型数字公司就补缴税款事宜展开谈判,但仍然面临法律障碍。
法国法院今年7月裁决裁定谷歌没有义务按照法国政府的要求补缴11亿欧元(13亿美元)罚款,因为他们在法国没有“常设机构”,而是从爱尔兰开展业务。
根据爱沙尼亚的提案,即便没有物理存在,大型数字化企业也有义务在其创造利润的国家缴纳公司税。“虚拟”常设机构足以支撑他们的纳税义务。
这项提案突破了经合组织(OECD)成员国达成的现行国际征税原则,欧盟、美国、日本等富裕国家都包含在内。
28个欧盟成员国都对税收问题拥有一票否决权,他们中的一些国家之前已经否决过相关改革。
为了避免很快遭到否决,爱沙尼亚建议在未来几个月讨论这个问题,以便在12月达成共识。该国还认为,欧盟层面的共识之后还应该用来推动国际层面的改革。
事实上,为了避免欧洲经济丧失竞争力,如果不对国际规则进行修改,欧盟层面的法规短期内也无法改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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