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2月,最高人民法院在一起"电子狗"专利侵权终审判决中,罕见批评原告公司"行为可谓既精心算计、又反复无常"。2025年,露某美公司起诉宇树科技"Gox"机器狗侵犯其发明专利,索赔金额从500元临时提高至8000万元后又回调。
法院查明,露某美公司在获得专利5天后即发起诉讼。其指控宇树科技产品侵犯了包括"可变色仿生毛皮"等多项专利技术,但法院认定被诉产品缺少三项关键技术特征,不构成侵权。
最高人民法院特别指出,该公司的诉讼行为有违诚信原则,既规避高额诉讼费,又借虚高索赔施压。最终判决宇树科技胜诉,案件受理费由露某美公司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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