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监管总局会同工业和信息化部起草了《关于加强智能网联新能源汽车产品召回、生产一致性监督管理与规范宣传的通知(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反馈截止日期为2025年9月15日。
通知要求企业应在车辆App、车载信息交互系统显著位置和用户手册中明确标注驾驶自动化等级和功能限制,开发安全优先的驾驶员监测功能,并在驾驶员脱离动态驾驶任务时及时警示或控制车辆。
企业需强化缺陷信息监测,市场监管总局将对安全提示不完善、网络攻击等安全事件开展缺陷调查,并对驾驶员监测功能不足问题专项调查。企业须在合格证系统中准确填报组合驾驶辅助系统等关键信息,不得推送未经充分测试的软件版本,禁止通过OTA隐瞒缺陷。
两部门将加强协调管理,对未按要求补充技术参数、未经备案开展OTA升级等行为依法处理,并对频繁OTA升级企业重点抽查。企业宣传智能网联汽车功能时须真实全面,禁止夸大或误导消费者,市场监管总局将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并开展技术认定。
企业需按要求报告事故信息,两部门将加强事故调查与监督检查,对隐瞒重大事实的企业专项核查并公开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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