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3日,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经表决,通过了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七十五周年之际授予国家勋章和国家荣誉称号的决定。
15人荣膺国家勋章、国家荣誉称号。其中, 中国载人航天工程首任总设计师、中国工程院院士、我国著名航天技术专家王永志被授予“共和国勋章”。
王永志,1932年11月17日出生于辽宁省昌图县,1952年考入清华大学航空系(后并入北航),1961年毕业于莫斯科航空学院导弹设计专业,获工程师称号,后回国进入中国运载火箭技术研究院总体设计部工作。
1964年担任中近程火箭总体设计组组长、中程火箭总体设计室副主任,1969年担任洲际导弹的副总设计师,1986年被任命为中国运载火箭技术研究院第六任院长,1992年当选国际宇航科学院院士、俄罗斯宇航科学院外籍院士,1994年当选中国工程院首批院士,2000年获俄罗斯莫斯科国立航空学院荣誉博士学位,2003年获国家最高科学技术奖,2010年5月4日国际永久编号第46669号小行星命名为“王永志星”,2017年6月12日入选“八一勋章” 首批候选人名单,2018年6月担任清华大学航天航空学院荣誉院长,2019年9月,被授予“最美奋斗者”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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