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有关司局负责人透露,《小额贷款公司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第63条规定,小额贷款公司应在省级地方金融管理机构规定的过渡期内逐步达到本办法要求。其中,网络小额贷款公司单户生产经营贷款上限1000万元的过渡期延长至2年,并需报批。
下一步,金融监管总局将指导各地在过渡期内有序推动网络小额贷款公司改善业务结构并优化相关指标水平,以满足政策要求。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有关司局负责人透露,《小额贷款公司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第63条规定,小额贷款公司应在省级地方金融管理机构规定的过渡期内逐步达到本办法要求。其中,网络小额贷款公司单户生产经营贷款上限1000万元的过渡期延长至2年,并需报批。
下一步,金融监管总局将指导各地在过渡期内有序推动网络小额贷款公司改善业务结构并优化相关指标水平,以满足政策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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