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平洋科技资讯】近日,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住房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联合发布公告,宣布将有序开展智能网联汽车准入和上路通行试点。这一举措旨在加快推动我国智能网联新能源汽车产业高质量发展,加强智能网联汽车产品技术创新和产业生态建设。
据了解,试点工作将按照试点总体要求和工作目标有序推进,基于试点实证积累管理经验,支撑相关法律法规、技术标准制修订。同时,加快健全完善智能网联汽车生产准入和道路交通安全管理体系,为智能网联汽车规模化推广应用奠定坚实基础。首批进入智能网联汽车准入和上路通行试点联合体的单位包括长安汽车、比亚迪、广汽、上汽、北汽蓝谷、一汽、上汽红岩、宇通客车、蔚来汽车等知名企业。
试点工作的组织实施共分为五个阶段,分别是试点申报、产品准入试点、上路通行试点、试点暂停与退出、评估调整。当前,试点申报阶段已经结束,接下来将进入遴选符合条件的智能网联汽车产品开展准入和上路通行试点的阶段。需要注意的是,这只是完成试点申报阶段的遴选,并不代表具有自动驾驶功能的智能网联汽车已经取得准入许可或允许上路通行。
通过试点,预期将引导智能网联汽车生产企业和使用主体加强能力建设,在保障安全的前提下,促进产品的功能、性能提升和产业生态的迭代优化。同时,基于试点实证积累管理经验,将为相关法律法规、技术标准制修订提供支持,为智能网联汽车规模化推广应用奠定坚实基础。
与“车路云一体化”试点不同,智能网联汽车准入和上路通行试点由汽车生产企业和使用主体组成联合体自愿申报。通过遴选符合条件的智能网联汽车产品开展准入和上路通行试点,这一试点的工作目标一方面是引导企业在保障安全的前提下,促进产品的功能、性能提升和产业生态的迭代优化。另一方面,将基于试点实证积累管理经验,支撑相关法律法规、技术标准制修订,并加快健全完善智能网联汽车生产准入和道路交通安全管理体系。
此前,已有企业获得了L3级别智能网联汽车的测试牌照。此次试点与之前的测试牌照存在一定的关联。根据相关规定,具备自动驾驶功能的智能网联汽车产品,应符合模拟仿真、封闭场地、实际道路等测试验证要求。实际道路测试是产品自动驾驶系统安全测试验证的重要支柱之一。对确定进入试点的联合体,汽车生产企业需要进一步详细制定并完善产品准入测试与安全评估方案,并在多方监督下,按要求开展测试与安全评估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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