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工信部5月30日消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和《强制性国家标准管理办法》,工业和信息化部装备工业一司组织全国汽车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开展了五项强制性国家标准的修订,并已形成征求意见稿。其中,《乘用车制动系统技术要求及试验方法》(征求意见稿)对装备电力再生式制动系统的车辆增加附加要求。该文件旨在引导驾驶员养成良好的驾驶习惯,保证行车安全。具体而言,文件明确规定了A型电力再生作为一种辅助制动的定位,并提出了松开加速踏板实现的制动作用使车辆逐渐减速至停车这一要求。此前争议较大的“单踏板模式”将被调整,在2023年5月之后,需要调整能量回收制动策略,默认状态下提供选项以允许驾驶员选择能量回收制动强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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