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杭州市发布的《关于优化调整房地产市场调控政策的通知》解答,购买住房时只核查所在区、县(市)的住房情况。如果在所购住房所在区、县(市)没有其他住房,则办理个人住房贷款时可按首套认定。例如,在西湖区有一套住房但在上城区无其他住房的家庭,在上城区购买新居时可以按首套认定办理贷款。此外,如果购买者仅有一套位于同一区、县(市)且已挂牌出售的二手居民用途住宅,则再次购买同一区、县(市)内的新居也可按首套认定办理贷款。例如,在余杭区仅有一套住宅并将其挂牌出售后,在余杭区购买新居时也可以按首套认定办理贷款。需要提醒的是,关于家庭拥有多少套住宅以及是否符合条件等问题,请咨询当地相关部门获取查询结果或认定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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