获悉,商务部、财政部等7部门联合印发了《汽车以旧换新补贴实施细则》,该细则明确了资金分担比例和责任落实。根据规定,中央财政和地方财政将按照6:4的比例共同承担补贴资金,并根据省份所属地区确定具体分担比例。东部省份按5:5比例分担,中部省份按6:4比例分担,西部省份按7:3比例分担。同时,各地方需要由省级财政部门牵头进行具体执行。
获悉,商务部、财政部等7部门联合印发了《汽车以旧换新补贴实施细则》,该细则明确了资金分担比例和责任落实。根据规定,中央财政和地方财政将按照6:4的比例共同承担补贴资金,并根据省份所属地区确定具体分担比例。东部省份按5:5比例分担,中部省份按6:4比例分担,西部省份按7:3比例分担。同时,各地方需要由省级财政部门牵头进行具体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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