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6日,淄博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公告,上调了住房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根据新规定,购买首套和二套自住住房的申请者将享受相同的贷款额度上限。夫妻双方均连续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情况下(包括合力贷款),首套房最高贷款额度由60万元提高至80万元,而二套房最高贷款额度也从50万元提升到80万元;如果只有一方连续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则首套房仍可获得60万元的最高贷款额度,而二套房则从40万元增加到60万元。这一调整意味着在淄博市购买首次或第二次自用住宅时,并不会因为是首次还是第二次购买而影响到可以获得的最大贷款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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