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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电总局:互联网电视应用启动时间(含广告)应不大于5秒

11月27日消息,国家广播电视总局组织审查了 《有线电视业务技术要求》《IPTV业务技术要求》《互联网电视业务技术要求》 等三项标准文件,现批准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推荐性行业标准,予以发布。

《互联网电视业务技术要求》提到,互联网电视应用启动时间宜小于3s,应不大于5s。

据悉, 互联网电视应用的启动广告时间应包含在互联网电视应用启动时间内。 互联网电视应用启动过程中如展现了广告,启动时间仍应符合上述规定的应用启动时间要求。

互联网电视终端接入可正常使用带宽不低于100Mbps的情况下,操作交互要求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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