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晚间,聚力文化发布公告称,自2021年6月28日起,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变更为姜飞雄。
6月28日当天,宁波中院裁定:余海峰持有的 50,000,000 股聚力文 化股票归西藏恩和所有,财产权自本裁定送达西藏恩和时转移。
公告显示,本次权益变动前,聚力文化无控股股东、无实际控制人。本次权益变动后,余海峰与姜飞雄及其一致行动人的持股比例差距进一步拉大,虽姜飞雄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股份比例不足30%,但依其可支配的公司股份表决权足以对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的决议产生重大影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自2021年6月28日起,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变更为姜飞雄。
【来源:Techweb】【作者:周小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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