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迫于诉讼压力 微软修改Vista Capable标签定义

2007-04-10 10:43 出处:PConline 作者:PConline产业资讯 Phoenix 责任编辑:zhengzhihui

  据来自海外媒体的消息,一宗关于Windows Vista Capable标签名不符实的诉讼可能迫使微软修改了关于"Vista Capable"的定义。

  两个星期前,一名名为Dianne Kelley的Windows Vista用户发起了一场针对微软公司的集体诉讼,指控这家软件巨头在推广Vista操作系统时,允许PC制造商在未能完全实现Vista各种功能的PC上贴注"Windows Vista Capable"标签,这种做法涉嫌欺诈。

  去年上半年,微软在Vista宣布延迟上市的情况下发动了这种新操作系统的第一轮宣传攻势,目的是推动主流PC在购物季的销售。微软为Windows XP机器准备了“Windows Vista Capable”的标签,以此保证目前机器运行未来Vista的可行性,并鼓励消费者投资购买新PC。  

  尽管微软强烈反对Kelley的指控,但法律诉讼的威胁可能已经触动他们的神经并因而修改了关于"Vista Capable"标签的定义。根据《西雅图时报》提供的一份博客文章纪录,微软原来对于Windows Vista Capable计划的描述如下(留意下划线部分):

  “通过Windows Vista Capable计划,包括宏基、戴尔、富士通、Gatewahy、惠普、NEC、索尼、东芝等全球领导PC厂商目前所提供的基于Windows XP的PC都足够支持运行Windows Vista这个Windows Vista Capable标签的设计目的是确保客户今天所购买的PC未来将能够升级到Windows Vista并且能获得Windows Vista的核心体验。”

  而在这宗诉讼的消息传出后,微软关于Windows Vista Capable计划的解释显然已经作出了改动:

  “一台运行Windows XP的新PC如果带有Windows Vista Capable的标签,即表示它能运行Windows Vista。Windows Vista的所有版本都将提供例如创新方式地组织和寻找信息、安全和可靠等核心体验。所有贴有Windows Vista Capable标签的PC都将至少能运行这些核心体验。部分在Windows Vista Premium版(高级版)提供的功能——例如新的Windows Aero用户界面——可能需要较高档或者新的硬件。”

  从上可知,虽然前后两种关于Windows Vista Capable的描述都强调其能支持运行Vista的“核心体验”,但新版的说法明显指出了哪些至少支持的用户体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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